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做好 2022/2023 学
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
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、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
安全会议精神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,
有效防控安全风险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
安全,督促各系(部)做好实验、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,
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、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相关工作,现就
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(一)系部自查整改。请各系(部)参照《高等学校实
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
2022)》对所辖实验、实训场所进行
逐项检查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,尽快解决并
做好清零记录,对不能及时整改的,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
并提出整改办法做好记录。
(二)学校检查。教务处于 2023 年 3 月 7 日组成检查
小组对各系(部)所辖场所开展现场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
整改意见反馈系部。各系(部)完成整改后,将整改情况报
告教务处。学校根据各系(部)提交的整改情况另行安排复
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实验室卫生与环境、安全设施运行情况、水电安全、危
险品储存及使用、危险废物处理等与
安全相关的范畴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
各系(部)要高度重视实验、实
训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,按照学校部署,认真组织开展安
全教育和隐患自查整改工作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建立
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。
(二)重视安全教育。
各系(部)应在学生返校后及时
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,针对假期安全巡查中暴露出的安全意
识降低、个人防护不到位等情况,对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。
附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
2022 年)
教务处
2023 年 3 月 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