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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科技活动中加强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3-12-28 作者:来源:  点击次数:

校内各单位、科研人员:

为进一步规范涉及人、动物的科学研究,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安全,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实验动物福利,促进生物医学研究的健康发展,根据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国科发监〔2023167号)等文件精神,凡是在学校计划开展的涉及人及动物的科学研究项目,包括纵向、横向和自选科研项目,均接受科研伦理审查,审查通过方能开展研究,任何伦理后补申请(包括项目结题、论文发表、研究生课题完成后的伦理申请等)均不予受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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